退伍才做美髮的我,一開始學習的環境是在質感店待了四年,後來就出去當設計師,待的是較便宜的店,洗剪250,做了一年,指定約有4到5萬,不指定2到3萬,後來公司制度有改,再想值得繼續待下去嗎?以前是虛業績直接3抽,外加勞健補貼990,不扣助,加餐費1天50,後來改成虛業4.6抽,材料,助理自己負擔,等於助理我們要養,又因為抽成較高,老闆説勞健跟餐費補貼取消,所以很掙扎,到底要不要跳店,老闆最近也有給我簽一份合約,簽三年,一年補貼我出國機加酒加上課學費全額一半,可出去三次,若有其中一方違反,需賠兩倍出國費用,如果我要走的話,但是還沒有出國,需要賠錢嗎?好茫然!補充一下,合約已經衝動的簽了
[right][color=#2953C0]「本文章被 ABIUBIU 在 2012/4/11 下午 01:17:37 修改過」[/color][/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