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五年四月七日晚上,我在台南站前X店,剪了頭髮,當初是妹妹介紹,心以為妹妹介紹的水準應該不差,雖然很懷疑兩百元能剪出什麼品質,我並不在意貴,只因是妹妹介紹,就進去剪髮了。
因為第一次去,我並沒有指定設計師,就由X號設計師操刀,我說剪得好整理,還可以綁起來的長度,要有劉海,臉頰兩旁打薄一點點,她就說好,我幫你設計,就動刀了,都沒有告訴我她到底要怎麼剪,剪到一半我驚覺,她到底要剪多短,請她比給我看,約在肩膀以下十公分處,我勉強能接受,我想好吧就順她了,我原先的頭髮是長直髮近腰,應該是非常好剪的,過程中他因為要剪層次,揮刀快速讓我非常害怕會傷到我的頭皮、臉,我只能無奈的相信他應該有技術不至於傷到吧!
我原先只告訴她要臉頰兩旁打一點層次,結果整個後腦杓從頭頂下約十公分開始就開始打層次,打的亂七八糟,像被狗啃的,一點也不誇張,我原本髮量就少了,還有一點捲髮,打層次到幾乎沒剩幾根毛,連回家後綁起馬尾來,都極為稀疏不能見人,你問我為何他在剪時,我沒有阻止她,我當時不知道他剪的層次這麼高、這麼多,我還以為只是在修一點髮尾的層次,而且最令人生氣的是,她為何沒向我說明就動刀剪了當初我沒要求的部分,我決定要告到消費者保護基金,並大事宣揚,X林爛,便宜有什用,給你一個狗啃頭!真的是氣憤難消,難看到極點,我這輩子剪頭也沒這麼醜過,你們一定要懲處一下那位X號爛設計師。
而且他還對我作人身攻擊,他說我額頭太高了,我從小到現在沒人這樣說過,我自己也不覺得,我一看鏡中的她額頭更高,她又說我要是留像你這麼長的頭髮,我一定會很受不了,一定會把他剪掉,剪得短短的,不禁讓人懷疑她用她的觀念把我的長髮剪成像狗啃頭是故意的。
請非常重視此封申訴信件,並提出你們的誠意道歉,我要知道你們如何處理這樣的事件及X號設計師,只因他沒有預先告知消費者要如何設計,就活該我不能出門見人嗎?
不准刪掉我的留言!
氣憤難消到半夜還睡不著覺的的王小姐留!95.4.8.早上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