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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東兼設計師如何分配紅利
  • 2005-12-22 3:50 點閱數:1757(2017/12/31止) 張貼人:cc

    最近與好友有意一起合開公司但我對於兩人是一起出相同資金又是現場設計師ㄉ問題不知如何算才算合理毛利?是否也該訂定兩人現場共同責任額呢?

  • 作者 吳易旻 回覆: (2005/12/23 下午 10:27:09)
    在開店的時候,若是股東的出資比例要相同,千萬要三思而行,因為在經營過程中,當所有管理手段或方法都無法達成共識的時候,持股比例大小是做為最後仲裁的依據,也就是說,當所有溝通的方式,都無法解決問題的時候,是以持股比例最高的股東,做最後的決定者,當然相對也承擔了決策的成敗,所以假設股東的持股比例(出資金額)都相同,若是有些觀念,真的是無法達成共識,最後誰都不服誰,股東間的心結與衝突甚至瓦解是可以預期的!
    另外,設計師的業績來自天時、地利、人和加上努力,如果到新的地方共同開了店,一段時間後,每一位股東的業績有高有低,落差又大,但是分的股利都一樣,在利潤的分配上不同工卻同酬,這樣的利潤分配,從人性的角度,也是會出問題!因為再好的感情是無法成為共利的保證!
    若是要新開店,建議應以獨資較為恰當,因為是否會賺錢都還不確定,應獨自承擔經營風險,等到有固定利潤的時候再考慮放股,會比較穩當,另外若是有股東共同投資,也應該要有一人佔60%以上的股份,在經營權上才會明確,才不會產生組織的混亂,持股比例高,相對的承擔了高風險、若是經營得宜,得到高報酬,也是合理!
    所以開店前股東投資比例如何安排,已決定了成敗,當然也不可能訂定現場相同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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