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髮美容業適用勞基法(二)勞基法第三條(適用行業之範圍)本法於左列各業適用之:一、農、林、漁、牧業。二、礦業及土石採取業。三、製造業。四、營造業。五、水電、煤氣業。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七、大眾傳播業。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依前項第八款指定時,得就事業之部分工作場所或工作者指定適用。本法至遲於民國八十七年底以前,適用於一切勞雇關係。